3月6日,据外媒报道,苹果在1月因为侵犯加州理工学院的无线技术专利被判赔偿8.38亿美元。
对此苹果继续发起上诉,提出这项专利应被判无效。理由是它如此浅显,没有资格受到专利法保护。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给出裁定:认为专利有效,维持之前的判决。
同时此次涉案的7116710号专利仍具有有效性。
因为侵犯WiFi传输专利,美国法院命令苹果向加州理工学院(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)赔偿8.38亿美元,合计人民币约58亿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不到一个月前,苹果刚刚因为侵犯了VirnetX 的相关专利,被法院判决向VirnetX 支付 5.026 亿美元专利费(约35亿人民币)。
这意味着,今年以来,苹果将不得不面临93亿的赔偿。
日前,苹果希望法院能将案件中的一项专利判为无效。
这个案件可以追溯到2016年,加州理工学院就4项专利侵犯起诉苹果和博通。这些专利和IRA/LDPC代码有关,可以简化编码和解码电路,实现数据传输速率和性能的提升,是在2006年到2012年间获得的。
目前,包括iPhone、iPad、Mac在内的多款苹果设备都有都侵权嫌疑。
据加州理工学院的说法,每台苹果设备能够带来1.40美元授权收入,如果从2010年开始计算的话,苹果一共需要支付8.38亿美元(折合人民币约58.3亿元)。
此外,博通也需要赔偿2.7亿美元(折合人民币约18.8亿元)。这种计算方法获得了陪审团的认可。
苹果反驳时还称,苹果产品所使用的无线网络芯片是由博通提供的,因而不应该对芯片具体的编码解码方案负责。